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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科协发〔2018〕12号—关于公布2018年度浙江省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科协    发布时间: 2018-06-08     点击数: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度浙江省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浙科协发〔2018〕1号)文件要求,省科协公开征集到服务科技创新项目235项。经部门初审和专家评审,提交省科协驻会领导办公会议审议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学会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综合试点”等96个项目为2018年度浙江省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予以立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在项目申报书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书,进一步明确项目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二、遵守财务规定。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学会服务科技创新及科学素质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6〕23号)的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接受审计和专账核算,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三、组织考核验收。省科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项目完成后将组织验收组进行考核验收,具体要求参照《浙江省科协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对项目未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的申报资格。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6月5日

联 系 人:王 辉 0571-85107622

联系地址:杭州市武林广场8号省科协大楼2110室 3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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