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
根据《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省级站)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年周期性绩效考核
1.考核对象
第三、六批建站单位(共47家,名单见附件1)。
2.考核内容
从2015年1月1日以来至2017年12月,工作站在平台建设、平台运行、工作成效和建站院士团队评价反馈等方面的工作。
3.考核方式及程序
采取书面考核、现场抽检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将组织各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考核组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核评价,并择期实地抽检。结合建站院士团队评价反馈情况(由办公室以书面形式直接向建站院士团队征询),对符合“优秀”基础条件的省级站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抽检单位名单和日程安排、评优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结果与应用
考核将评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考评“优秀”的省级站将予以20万元的资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对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省级站”称号。
5.考核材料准备
各建站单位登录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网站(http://yszx.zast.org.cn),进入“管理信息系统”栏目(网页右下角)进行网上考核填报(填报内容参见附件2)。网上审核通过后,生成打印稿。以A4纸张装订成册作为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于2018年1月19日前提交到各市科协,由各市科协审核后,于2018年1月26日前报办公室。省属建站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8年1月26日前直接提交至办公室。
二、常规性绩效考核
1.考核对象
第一、二、四、五、七批建站单位(共87家,名单见附件1)。
2.考核内容
2017年工作站在平台建设、运行及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成果产出等方面的工作。
3.考核方式及程序
采取书面考核的形式。
4.考核结果及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省级站第一次常规性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提出警告,责令整改;三年内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省级站”称号。
5.考核材料准备
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格式参见附件3,同时提交电子稿)。请于2018年1月19日前提交考核材料到各市科协,由各市科协审核后,于2018年1月26日前提交办公室。省属建站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8年1月26日前直接提交至办公室。
三、首定站绩效考核
1.考核对象
第八批建站单位(共23家,名单见附件1)。
2.考核内容
从评定为市级站(省属单位为与院士正式签约时间)以来至2017年12月,工作站在平台建设、运行及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成果产出等方面的工作。
3.考核方式及程序
采取书面考核方式进行。首定站绩效考核的书面考核材料以申报省级站提交的申报材料为准(不用再次提交),但须提交2018年工作计划(同时提交电子稿)。
4.考核结果及应用
首定站绩效考核合格作为发放省级站补助资金的必备条件。
5.考核材料准备
请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2018年工作计划提交到各市科协,由各市科协审核后,于2018年1月26日前提交办公室。省属建站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8年1月26日前直接提交至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宁波市属省级站考核工作委托宁波市科协负责,考核结果报备办公室,考核相关的奖励经费由宁波市参照落实。
2.各市科协要及时督促和指导好辖区内省级站参加考核,并做好考核材料的审核工作。
3.无故不按时提交材料和参加考核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核,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4.通知及相关附件请登陆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网站http://yszx.zast.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素晶 倪利红
联系电话:0571-88182029 0571-87077271
电子邮箱:zj_yszx@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武林广场8号省科协大楼402室
附件:1.参加绩效考核的建站单位名单
2.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考核表
3.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撰写提纲
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